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决赛暨第十七届浙江省高校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联席会定于2021年11月26至11月28日在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入围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决赛的参赛队伍成员及浙江省各高校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相关老师。
二、 时间与地点
时间:11月26日全天报到,11月26日晚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和虚拟仿真能力测试,11月27日进行答辩和实验能力考核,11月28日举行闭幕式。11月28日上午举行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联席会。具体见即将发布的日程安排。
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勤园。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参赛队伍在报到时将装订成册的《实验记录》1份(封面含参赛队伍的信息)、《文献综述(含10篇参考文献首页)》6份(其中1份封面含参赛队伍的信息,其余5份的封面不得出现参赛队伍的任何信息)、《研究报告》6份(其中1份封面含参赛队伍的信息,其余5份的封面不得出现参赛队伍的任何信息)上交竞赛组委会。以上材料的封面均参照附件1的模板进行设计,另外上述材料除封面外不得出现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赛队名称及学校名称、Logo等信息,否则视为违规。
2.每支参赛队由4名成员组成,名单及顺序不得更改。因队员未到影响成绩,责任自负。根据竞赛规则,将由竞赛组委会从每支参赛队伍中各随机抽取1人参加化学知识测试、虚拟仿真实验能力测试和实践动手能力考核,请各参赛队伍做好相关准备。
3.请各参赛队伍在答辩所使用的PPT(软件为: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 2016)和答辩过程中不得出现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赛队名称及学校名称、Logo等信息,各参赛队由领队老师抽签决定答辩组别顺序。答辩时所有队员全部上场,1人汇报,每人至少回答一个问题。
4.请各位老师和参赛人员合理安排近期行程,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赛前14天尽量待在浙江省内,确保符合入校条件。
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组织委员会
杭州师范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材料封面模板